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717420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4年2月6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西府办发〔2024〕2 号)。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取消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西秀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西秀区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西秀区关于规范管理农村村民建房指导意见(试行)》《西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不再将以上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