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对安顺市苏尔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虹机厂分公司、安顺市西秀区偏港山泉水厂、安顺文盛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批次产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本局依法启动了处置程序,并按程序完成了不合格食品和存在风险隐患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一审:张 尤
二审:敖 娅
三审:朱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