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 - 西秀区人民政府

西秀区市场监管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4

12/1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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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以来,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1起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2024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经查,该小学食堂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三防设施,刀具、砧板、清洗盆等加工工具未设置标识标明用途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6月1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11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小学食堂进行复查,发现该小学未规范设置和使用防蝇、防鼠、洗涤设施设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且当事人于2024年6月12日受到警告处罚后仍未按要求规范设置和使用防蝇、防鼠、洗涤设施设备,构成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且拒不整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11月21日对该小学作出处以7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本案当事人为中小学学校,本案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的是督促其依法合规开展餐饮服务活动,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一审:杨良文

二审:刘自力

三审:朱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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