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注销资料审查,符合规定内容,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投诉)0851-33522221(药化科)
一 审:邹欣蓉
二 审:叶云云
三 审:朱 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注销资料审查,符合规定内容,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投诉)0851-33522221(药化科)
一 审:邹欣蓉
二 审:叶云云
三 审:朱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