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环函〔2023〕101 号)精神,加强祭祀焚烧管理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西秀区实际,起草了《西秀区中心城区禁止祭祀焚烧区域和时段划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西秀区中心城区禁止祭祀焚烧区域和时段划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对西秀区中心城区禁止祭祀焚烧区域和时段进行明确。包含工作目标、禁止祭祀焚烧区域、允许焚烧区域及时段、工作职责、相关要求五个方面。
(一)工作目标。加强祭祀焚烧管理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二)禁止祭祀焚烧区域。明确西秀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祭祀焚烧的地点。
(三)允许焚烧区域及时段。明确允许焚烧的时段为中元节期间;明确允许焚烧的区域由各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并将在中元节7日前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职责。明确相关单位在管理祭祀焚烧工作中的工作职责
(五)相关要求。明确对区直各单位在中元节期间及管理祭祀焚烧的工作要求。
四、注意事项
禁止祭祀焚烧区域范围: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车站、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输变电设施和加油加气站、燃气场站及管网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安全保护区内;
3.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路沿线、河道两岸、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游乐园、敬老院等公共场所;
4.大气环境监测国控站点(安顺市凤凰学校、安顺市人 民政府)周边一公里范围内:西秀区沿虹山水库南岸-虹山路-中华东路-龙青路-万家商业广场-沪昆铁路-中华南路-中华东路-虹山湖路-虹山水库南岸合围区域;
5.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需要,临时扩大禁烧区域。
一审:司慧
二审:甘伟
三审:余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