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发 〔2021〕7号)《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秀区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共同起草了《西秀区规范管理农村村民建房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发 〔2021〕7号)《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22〕29号)的规定,加快推进西秀区中心城区东关街道、华西街道、新安街道及轿子山镇、蔡官镇、宁谷镇、七眼桥镇、大西桥镇、旧州镇、双堡镇等城镇开发边界建制镇内刚性农村村民建房,依法依规合理解决城镇开发边界之外刚性农村村民建房。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原则:1.突出疏堵结合;2.突出规划先行;3.突出质量安全 ;4.突出群众服务。
(二)明确建房标准: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耕地保护工作要求,结合西秀区实际,针对西秀区农村村民建房,屋面统一采用坡屋顶形式,宅基地用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70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住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总建筑面积应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层高原则不超过3.3米。
(三)审批程序:1.村民申请;2.实地选址;3.规范风貌管控;4.村级组织公示 ;5.审批;6.核发宅基地批准书和规划许可办理;7.开工放线;8.施工及竣工验收;9.不动产登记办理。
四、涉及范围
《指导意见》涉及范围为西秀区各乡(镇)及东关街道、华西街道、新安街道。
五、关键词诠释
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城镇开发中的边界,目的是保护耕地。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六、新旧政策差异等
该《指导意见》为西秀区首次制定的实施方案。
一审:于海东
二审:吴勇
三审:卢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