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不动产登记栏 - 西秀区人民政府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5年第一期

2025

01/2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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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行政中心8栋1层(安顺市西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谢姿

联系电话:0851-3368581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许志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秀区塔山西路39号2栋1单元4层左号

安房权证西办私字第373M号

张柏华

安顺市西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1日

一审:燕赛赛

二审:文小松

三审: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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