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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
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
2021-10-26
来源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
种子经营者,登录“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http://202.127.42.145/home/index),注册后按照大数据平台的操作流程,根据自己经营种子的方式(受委托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图片资料后,及时把上传资料的复印件提交西秀区政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
1.对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经营自家种子不需要进行备案,但是代理销售其他企业的种子时需要进行备案。备案时应上传以下图片资料并提交资料的复印件:⑴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⑵委托代销合同;⑶代销种子的品种名称、数量的凭证(或种子调拨单等);⑷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2.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备案时应上传以下图片资料并提交资料的复印件:⑴经销商的营业执照;⑵经销商的身份证;⑶委托代销合同;⑷代销种子的品种名称、数量的凭证(或种子调拨单等);⑸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3.经营不分装种子的零售商,备案时应上传以下图片资料并提交资料的复印件:⑴零售商的营业执照;⑵零售商的身份证;⑶销售协议;⑷零售种子的品种名称、数量的凭证(或种子调拨单等);⑸种子企业的营业执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4.上述提交到政务中心的资料复印件,需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填写“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提交日期”等内容。
咨询电话:0851—3383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