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艾滋病防控力度,提高全区群众对于艾滋病防范知识的掌握度,促进全区各部门联合防控艾滋病,共同降低艾滋病的传播力度。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及《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函[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工作周期为4年(2019-2022)。
一、政策背景依据
2017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国办发〔2017〕8号),提出了“十三五”防控目标和“四提高、四落实”的防控措施。2019年9月1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广电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54号),2019年11月18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启动全国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函[2019]11号),为确保全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形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1、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2、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每月至少1次。
3、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例不低于90%,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例不低于95%。
4、当年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确证后30天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2020年达65%以上,2022年达7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病毒裁量检测比例达95%以上。
5、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件100%立案侦查;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100%进行重点管理和抗病毒治疗。
6、普通高校、职业院校100%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普通中学、职业院校100%开设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性健康教育课程;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立艾滋病自助检测器材、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2020年达80%,2022年达90%。
三、主要内容
1.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艾滋病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周期及工作内容。
2.第二部分主要介绍组织领导和管理,具体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艾滋病防治联络员,按部门介绍具体各单位工作要求。
3.第三部分为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工作计划。将工作领域,工作内容与活动,活动目标,时间安排,责任单位相互结合形成工作计划,为各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明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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